黔妹妹普法剧场:预防性侵害,谨记“五大警报”

暑假即将来临,又到了孩子们最开心的日子。这句话再改一下,假期是各种儿童安全事故的高发期。2022年暑假即将到来,为了提高孩子们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本期《黔妹妹普法剧场》将带大家学习防性侵自护知识。

预防性侵害“五大警报”

视觉警报

如果有人看你的隐私部位,或者让你看他/她的隐私部位,这是“视觉警报”。

言语警报

如果有人跟你谈论隐私部位,这是“言语警报”。

触摸警报

如果有人触摸你的隐私部位或者让你触摸他/她的隐私部位,这是“触摸警报”。

独处警报

如果陌生人跟你独处时尝试接近你,这是“独处警报”

拥抱警报

如果有人强行亲吻、触摸、拥抱你,让你感到不舒服,这是“拥抱警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 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第二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预防性侵害、性骚扰未成年人的工作制度,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及身心发展规律,对未成年人进行性安全教育与性侵害防范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应当定期组织对教职员工进行性侵害防范教育的培训。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性安全教育与性侵害防范教育纳入对学校的考核体系。

学校、幼儿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学校、幼儿园应当进行心理辅导,提供必要的帮助,不得泄露遭受性侵害、性骚扰的未成年人个人及其家庭信息。

《贵州省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提升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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