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鸿代表建议:发展绿色金融,助推建筑产业绿色发展

在贵州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上,中共贵州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优良生态环境是我省最大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要围绕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把生态优势巩固好、提升好、利用好,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贵州人民的“幸福不动产”和“绿色提款机”。而要持续巩固和发展好我省的生态环境优势,并让“绿水青山”真正转化为促进发展的“金山银山”,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去做、去完善。省人大代表张林鸿在本次两会上就提出了一项相关建议: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助推我省建筑产业的绿色发展。

省人大代表张林鸿

张林鸿在调研中发现,贵州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已连续十年维持在20%左右,是贵州近十年来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极为重要的贡献因素。比如,贵州省2017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为1.5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20.1%,远高于其他省市区;2018年上半年,贵州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7.4%,仍维持高位。其中,最为明显的当属建筑业。2017年,贵州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932.96亿,增加值在500亿左右,增速高达24.1%。近年来,贵州建筑业增长基本维持在20%左右。因此,我省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对全省经济发展作用巨大。

张林鸿认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需要加快发展绿色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的引导、约束和杠杆功能。据统计,我国新建建筑融资需求约900-1000亿元/年;完成20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增量目标,需要的增量成本资金需求为1113.70亿元;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潜在需求量为1000-15000亿元;公共建筑改造达到现有节能65%及更高标准,预测潜在资金需求量为130亿元,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融资总需求将超过6000亿元。财政支持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但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预计在未来的绿色投资中,政府出资比例将降至10%-15%,所以绿色金融将是推动建筑行业绿色发展的新方式。

张林鸿指出,贵州贵安新区作为5个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之一,较大程度上反映了贵州省在绿色金融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果。贵州省的绿色金融建设起步较早,积累了宝贵的发展经验,也面临一些问题,因此必须进一步改进现行的政策体系,要点在于“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有机结合,“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密切配合。张林鸿代表就此进行了深入调研,详细总结了当前我省绿色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发展的建议。

存在问题

自贵安新区设立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以来,我省相关部门加强了绿色金融的发展,对建筑产业绿色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管理制度设计和具体管理措施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绿色金融领域协作机制尚未形成

在绿色金融领域,涉及到省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区管委会、商业金融机构等。目前机构各自为政,尚未形成较好的协作机制,无法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绿色金融的发展和壮大,不利于新常态下贵安新区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项目推进也十分缓慢。

(二)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

绿色金融包括了金融领域和绿色产业两个领域。两个领域都专业性较强和比较复杂。金融机构缺乏绿色产业人才,对申请金融服务的企业无法判定其属性,因此难以决策。同一绿色项目在不同监管下标准不统一,给市场参与主体造成一定的困惑。此外,还缺乏认可的绿色认证,导致不同机构采用的认证标准不相同,形成的评估报告存在差异。此外,金融机构也很难及时从政府部门获得企业绿色方面的信息,因此也会延误绿色贷款等工作。

(三)绿色金融对建筑领域支持不足

从当前的现状可以看出,我国绿色金融目前主要的支持方向还是以信贷的方式,在支持绿色项目层面。并没有对当前建筑行业绿色发展足够的支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大规模推进建筑领域的节能减排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对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也将起到关键作用。但事实上绿色金融仅有绿色信贷在一定程度上支撑环境产业,其远不能满足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保护环境的需求。

相关建议

(一)绿色金融支持房地产和建筑产业绿色化发展与转型

聚焦绿色金融支持房地产和建筑产业领域,重点以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三个板块为抓手,以绿色生态小区、绿色生态城区推动绿色建筑成片和规模化发展,在标准制订中优先考虑装配式建筑和磷石膏建材产品的应用。

加快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项目建设,独立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把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港打造成西南甚至全国的“绿谷”。

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应该是多元化的,既有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也应包括金融科技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新型融资服务组织;既有商业性金融机构,也应将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性金融机构纳入。大力引入港澳台及境外资金,在贵安新区注册成立绿色金融公司。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贵州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引入境外资金成立绿色基金,鼓励创新建筑业和房地产绿色金融产品,将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碳排放权、生活污水排污权与绿色建筑创新结合起来,作为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进行绿色融资,解决当前房地产和建筑业的融资瓶颈。

加强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咨询评估机构,充分运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绿色项目技术风险识别能力。各绿色项目企业、保险机构、金融机构应加强沟通协作,通过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系统化解项目过程实施、资金流向和偿还风险。

(二)鼓励支持成立建筑产业类融资租赁服务平台

结合2019年出台惠台26条政策,引入港澳台资金成立融资租赁公司,专项扶持磷石膏及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建厂、设备租赁和采购、货款垫资等。为磷石膏建材生产企业、施工企业提供磷石膏建材生产和使用的设备租赁服务,缓解企业重资产投资压力,盘活企业资金流转。加快磷石膏资源的综合利用,形成磷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链,提升磷石膏资源综合利用规模和水平。

以磷化集团为主体,或作为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企业为下游产业链的其他中小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服务。

(三)鼓励支持创建建筑业供应链绿色金融创新平台

根据省政府工作报告文件精神,为推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按照“四个强化”和“四个融合”,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鼓励支持社会企业创建建筑业供应链绿色金融创新平台。将绿色金融理念融入供应链全周期,资金专项用于建筑行业绿色发展领域,以实现建筑全产业供应链全流程的环境友好目的(包括磷石膏建材)。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的精神为指导,以建筑全寿命周期为对象,以建材原材料生产、建材成品生产、专项分包企业、总承包企业、房地产开发等整个供应链为对象进行绿色金融创新服务,特别是发挥区块链技术在互联网平台中的核心作用,建立行业信用体系、新流通体系、资金绿色融通体系,为我省做大做强建筑产业提供扎实的基础。

以供应链金融产品为载体,在帮助企业获得高效的、低成本的融资,解决贸易环节融资问题的同时,促进我省建筑行业绿色化发展,形成依托财政项目实现政府、银行、承建商、供应商多方共赢的良性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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