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将调整 听证会旁听今起报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3号)有关要求,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等规定,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省财政厅拟于2019年11月中上旬在贵阳市召开贵州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对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方案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5名。其中:消费者7名,经营者2名,贵州省人大代表1名,贵州省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1名,政府部门人员2名,消费者协会1名。

设旁听席、记者席。旁听人员5名,新闻媒体7家。

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条件

1.在贵州省内长期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意见;

3.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宏观经济政策,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5.热心社会公共事业,并能全程参加会议;

6.同意公开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报名条件

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同意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等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

1.消费者参加人通过自愿报名方式公开征集,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遴选产生。

2.经营者参加人由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黔高速公路单位各推荐1人。

3.贵州省人大代表、贵州省政协委员参加人分别由贵州省人大、贵州省政协推荐。

4.专家学者参加人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推荐。

5.政府部门参加人由省商务厅、省司法厅各推荐1人。

6.消费者协会参加人由贵州省消费者协会推荐。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产生方式

1.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方式公开征集,从报名者中遴选产生。

2.本次听证会邀请新华社贵州分社、人民日报社贵州分社、贵州日报社、贵州广播电视台4家媒体,其他3家媒体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三)听证会消费者、旁听人员和新闻媒体报名方式

消费者、旁听人员、新闻媒体采取邮箱报名方式,报名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19年10月24日,向指定电子邮箱报名。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51-85992846,报名邮箱:390655173@QQ.com

附件1.贵州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doc

附件2.贵州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旁听人报名表.doc

附件3.贵州省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新闻媒体报名表.doc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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